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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项目跟踪执行

发布时间:2019-07-16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1)商务谈判。由成果转化中心组织受让企业负责人、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负责人等进行商务谈判,洽谈并明确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的方式、内容、双方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责任与义务、合同标的及付款方式与进度等。

(2)尽职调查。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客观条件和对拟受让企业的了解程度等,根据需要,有选择性地对特定拟受让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确定合作方是否具备受让或转化相关科技成果的资质、能力、条件、商业信誉等。

(3)价格确定及公示。以双方协议定价、委托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或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价格;双方协议定价的,须经成果转化中心在学校网进行价格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拟交易价格等。

(4)经济行为审批。依据一次性拟交易科技成果价格,按我校规定的审批权限实施科技成果无形资产处置经济行为审批。

(5)合同起草、审核、审计和签订。由成果转化中心会商科技成果完成人及拟受让企业,起草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合同,经法务代表审核、按学校规定履行合同审计后,由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订合同。

(6)合同执行。按照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合同的约定,由科研团队及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协同履行转让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敦促受让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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