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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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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4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经研究,原则上将每月的第四个周四定为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单位实际灵活把握。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列重要论述。

近日,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印发《湖北省2019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鄂国安委发〔2019〕2号),对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在开展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时,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切实做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世界军运会。

三、规定动作

1.通报党员到会和本月党费交纳情况,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

2.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3.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通过讲解相关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四、有关要求

1.精心准备,提升活动效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活动策划,提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活动内容,确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的严肃性和教育性。

2.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严格做好各项规定工作,不得随意减省。要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提升活动质效。

3.认真学习,抓好督促落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传达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组织生活“月报”制度,请及时将主题党日开展的新闻、图片等情况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孙丽娜

电话:87905330(内线4563)

邮箱:281068349@qq.com

附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三讲全文

2.《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