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租户:
由于学校公用房屋紧张,武汉工程大学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201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收回位于流芳校区西北区8号教辅楼对面的10间门面房,不再出租商用。现要求贵方于2020年1月5日前清场搬离,并缴清2019年1月至12月共计12个月门店水电费(如消费者有预存行为者,需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禁止破坏和搬移各类公共设施,将钥匙移交我司接收人员(联系人:李小萍老师,电话:027-87195155)。超过规定时间未腾退并返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原合同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武汉工程大学房屋占有使用费,未清理的店内物品将视同废弃物品,由我司自行处置。贵方交还钥匙后,我司将办理房屋租赁保证金等返还手续。
特此公告。
武汉工程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