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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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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02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综合治理条例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

2、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保密工作。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5、使用各类用电办公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6、每日下班前,注意切断一切电源,防止火灾隐患。

7、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失灵、失效、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更换。

财务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虚假做账;

二、不准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

三、不准挪用公款、白条抵库;

四、不准违规收费;

五、不准坐支现金;

六、不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七、不准编制虚假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八、不准丢失或损毁票据、会计凭证和重要财务资料;

九、不准未经审批自行对外提供公司财务信息;

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或无依据要求提供证明。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各区域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承租户(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需保持设施的完好、整洁、有效。

二、各区域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要定期巡查所辖区域的消防设施,保证其的有效性,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对所辖区域丢失、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直接责任人及管理责任人要及时逐级上报,由相关科室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四、对制定的整改方案,管理责任人要检查、督促商户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区域责任人要自觉、认真学习中心关于消防安全的相关制度及《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掌握并熟悉相关知识。

二、每年和保卫处联合举行一次所辖门点商户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各区域责任人在每周、每月的消防安全巡查中要和商户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普及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巡查及整改制度

为确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所辖各门店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后得到有效排除,降低消防责任事故风险,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的主要形式

1.重大节假前消防安全检查。

2.部门开展周消防安全巡查。

3.公司开展月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用电线路是否破损、老化、松动、私自接线。

6.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情况。

7.有无易燃、易爆或违禁物品存储、使用。

8.有无违章用火。

9.门店和仓库的商品货物摆放是否整齐规范。

10.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1.直接责任人是否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巡查及整改要求

1.各区域消防责任人每周、每月对所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到部门、处室,并协助部门负责人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隐患具体部位、发现时间、整改措施、直接责任人、整改期限等。

2.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要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并做好台账记录。

3.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内容作为下次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重点,再次复查,确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所辖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4.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商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区域责任人在日常巡查时不走过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所辖区域无消防安全隐患,并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5.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规定:

一、房屋承租方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期间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承租区域严禁经营、住宿、生活“三合一”,并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承租区域应配置经武汉市消防局认可的ABC类4公斤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具,超过40平米的需配置2具,以此类推。凡经营打印复印、书店、废品店、煤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门店,不论面积多大,必须至少配置2具。承租方须按要求做好承租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承租方需定期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特别是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落实,如接到整改通知一周后仍未按要求整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处理;对拒不接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规定,经多次教育不改者,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承租房屋。

五、如因承租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消防工作不配合、管理不当等原因引起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处罚,及涉及其他承租户的连带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承租房屋。

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区域责任人定期检查所辖区域火灾隐患,做到“四查”、“四禁”:查用火用电,禁止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止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止损坏过期;查重点部位,禁止失控漏管。

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法规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对承租户及承租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处长

副组长:处长/副处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信息报送员

二、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

首先发现火情者在灭火的同时必须立即通知区域管理责任人。火情严重须立即拨打119求救。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说清楚地址、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的性能等有关情况,报警后应派专人到路口接消防部队。使用移动电话报警的必须注意报警后不能关机,以便听取消防部队的回唤、问话,及时保持联系。

相关区域责任人在接到火险通知后应迅速了解和掌握火情,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处领导汇报,由信息报送员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在报警的同时,还应采取多种方法向周围群众报警,使他们及时撤离火灾可能蔓延到的部位。

2.灭火

发现火情者在报警的同时,首先迅速关闭、切断总电源,必须立即使用门点或就近存放的ABC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灭火应根据燃烧物的性质、燃烧的特点和火场的具体情况及消防技术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灭火方法:(1)喷射水流 应把水流喷射到火焰根部,即喷射到燃烧物体上,并根据火场燃烧情况及时变换射流;(2)喷射干粉对准燃烧物体火焰根部平行喷射,对于大面积的火焰应将干粉停在距火焰5米的上风或侧上风位置,操纵干粉枪向左右两侧稍微平行摆动使灭火剂完全覆盖燃烧区;(3)断电 对于电器发生火灾或引燃附近可燃物,必须想办法尽快切断电源。如果是雅仕或九日内发生电器火灾,必须启用应急照明设备。

3.疏散及逃生

火情发现者应在报警后立即通过呼喊、敲击物体等通知其他人员撤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积极指挥周围人员有序撤离,并消防队前往火灾现场提供畅通的消防通道;现场人员应按照疏散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带,不要围观;当火灾火势猛烈,扑火人员应迅速离开火场,避免围困和伤亡。逃生要点:(1)逃生人员从起火房间撤离后,应该立即关闭起火房间的门,防止火灾蔓延到其他房间。在着火期间,不论是位于起火房间或是非起火房间,逃至室外后要做到随手关门,这样可以控制火势的蔓延,延长允许逃生的时间。当见烟不见火时,不可轻易打开窗户,因为此时可能由于空气不足火在阴燃,如果打开窗户,就能形成空气对流,助长火势蔓延。(2)当发生火灾后应趴下朝门口爬行,因为1.5米以上的空气里已经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千万不要站立开门,烟对人的生命的威胁比火更大。(3)逃生中要防止吸入烟尘,逃生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严口和鼻子,冲出火场。(4)如果被围困在门点楼上,可利用绳子或床单拴在走廊或房间的重物、桌子腿、窗等上面将人吊下或自行滑下;二楼门点的当找不到上述工具,而又受到火势严重威胁时,可直接从窗户跳到地面,然后撤退到安全地带。

4.事故的善后处理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整理相关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事故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3)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

(4)各部位管理人检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5)对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

(6)建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消防安全户籍话管理档案;

(7)对职工及商户普及消防知识;

(8)每年组织商户进行1-2次灭火应急演练。

三、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对所辖门点食品加工和制作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2)严格查验所辖门点的各种证照,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经营户办齐有效证件,如:卫生许可证、个人健康证等,严格审查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组织学习卫生管理常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3)认真抓好食品制作、加工经营门点的卫生管理。做好制作食品的用具消毒、清洗工作,加强卫生环境的管理,确保所销售食品的卫生;

(4)食品加工、制作经营户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防止不法分子投毒和进行破坏活动,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5)严禁制作、加工食品经营户使用“毒鼠强”等剧毒品进行灭鼠活动,禁止操作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造成人为中毒事件发生。

2.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在门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可疑食品或原料等情况后,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停止销售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安排、协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3)保存和保护好造成事故的食品、原料等物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其它善后工作。

商业网点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内商业网点管理,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门点环境卫生管理

1.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

2.门点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环境卫生由各承租方自行负责;

3.门点周边不得焚烧可燃物;禁止乱搭乱盖,禁止随意张贴“牛皮癣”;

4.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工作人员的承租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写出书面检查,对情节严重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将有权解除其租赁合同。

二、门点装修、广告牌及灯箱管理

1.承租方装修前需将装修申请(附装修平面图、装修材料、招牌尺寸、所用材料等)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审批后方可动工;

2.承租方装修所用建材,需达到防火、牢固、安全的要求;

3.装修时如使用木材装修,隔断、隔层内必须刷上防火涂料,外层必须使用防火板;

4.店内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正规生产厂家并有产品合格证的护套铜芯线;

5.店内照明和设备用电装修时必须分别走线,独立用电,分别配置功能达标的空开,外走线必须使用塑管塑槽固定,严禁护套线裸露在外;

6.店门招牌、广告牌的安装,必须在规定的尺寸内定制,要求外型美观、内容健康;

7.对老化、破旧及更换经营项目的招牌,由承租方提出申请,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根据管理要求统一制作标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门店违章占道管理

1.承租方需在店内和摊位内经营,不得乱搭乱盖,不得占道经营(含在店外和摊位外堆放货物);

2.承租方需服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工作人员的承租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勒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收回门点。

四、涉及门点投诉和纠纷的处置

1.接到电话及其他形式投诉时,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相关店名、地点以及投诉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情节严重的需上报上级部门;

2.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3.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投诉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进行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权;

4.工作人员对投诉处理的结果需进行复查并记录;

5.工作人员需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消费者处。

五、门点安全管理

1.用电管理

①承租方必须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严禁乱接电线和动用用电设施,严格审批程序;

②凡未经审批,擅自乱接电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没收电器设备,并处以一定罚款,情况严重的收回经营权,取消经营资格;

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要定期对所辖门点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④承租方在离开门点时,必须关闭开关、切断电源,避免发生火灾,凡违反规定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⑤承租方必须参加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每学期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

2.燃气的管理

①承租方不得擅自在店内外使用燃气器具,确因经营需要使用燃气的必须报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备案;

②未经许可私自滥用燃气的承租方,情节严重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利取消其经营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③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的可使用燃气的经营户,必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检查和关闭燃气阀门,更换燃气相关设备;

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管理

①承租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存放店内;

②书店、打印店、废品店等有较多易燃物品的门点必须根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配置灭火器。

4.公共设施管理

①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合同或协议中关于公共设施管理的规定,自觉爱护公共设施;

②承租方的门店装修、改建、改造等项目必须报经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较大的必须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报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③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装修、改造程序提出装修方案,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动工,经批准的方案必须严格按照装修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改变施工图纸和方案;

④凡未经允许而改变房屋结构或随意装修(含已装修)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5.治安管理

①承租方应自觉维护治安秩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②承租方要文明经商,严禁在门点吵架、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队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每个队员都必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二、按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实地演练。

三、在各科室消防安全周会、月会的例会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队员防火、灭火及消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