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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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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为集中学习时间,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具体把握。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9]5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安排,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责职能,开展1次集中学习,把握学习重点。

各党支部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通过深化学习,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三、规定动作

1.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通过讲解相关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2.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3.通报党员到会和本月党费交纳情况,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

四、有关要求

1.精心准备,提升活动效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活动策划,提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活动内容,确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的严肃性和教育性。

2.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严格做好各项规定工作,不得随意减省。要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提升活动质效。

3.认真学习,抓好督促落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传达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组织生活“月报”制度,请及时将主题党日开展的新闻、图片等情况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孙丽娜

电话:87905330

邮箱:281068349@qq.com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14日